7月13日上午,權益保障部主持召開了中國僑聯2021年第一次提案工作督辦會議。會議聽取了各提案(主辦)承辦部門單位的辦理進度、存在問題和推進措施,對下步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上,張巖部長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幾點工作要求,一是要堅持質量導向,提出高質量答復建議。提案答復建議應結合僑聯工作實際,針對提案問題逐一提出,堅持切口小、道理硬、靶向準,樹立精品意識。提案答復的函件內容應客觀、全面、準確反映辦理情況,意見要明確、有針對性,落實措施要具體可行,既考慮提案者的愿望和要求,又考慮實施的條件和時機,避免出現重辦理過程和政策解釋、輕調查研究和解決措施等問題。參政議政是僑聯工作的六項職能之一,通過提案辦理,要達到增強僑聯協商建言的作用,為助推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發揮僑界力量。二是要嚴格辦理時限,綜合采納會辦單位意見。按照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工作要求,主辦提案辦結時間為8月31日。各承辦部門單位要加強責任擔當,嚴格辦理時限,加快承辦進度,超前謀劃、提前完成、提前報批,為按時報送留有余地。要多與會辦單位進行溝通聯系,關注會辦單位的辦理進度,共同協商解決提案涉及的問題,對會辦單位提出的會辦意見,綜合考量,合理采納。三是要加強溝通協商,規范提案回復程序。要把提案辦理協商作為重要環節,堅持“協商就要真協商”,切實把溝通協商貫穿到提案辦理的整體過程中。通過調研、座談以及電話溝通等方式,及時與委員建立溝通交流“直通車”,通報辦理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在溝通中增進理解、尋求對策,統一思想、增進共識,做到提案辦一件、協商深一步、共識增一分。要嚴格履行提案辦理程序,在匯總會辦單位答復意見后,由權益部和辦公廳共同會簽,報會領導審批。
權益保障部副部長馬鑫,聯誼聯絡部、經濟科技部、組織人事部、華僑歷史博物館等部門單位綜合處室負責同志和承辦人員參加了會議,并就2021年僑聯主辦提案辦理工作進行了討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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